2026|6月永續快訊:最新電力排碳係數公告!
- 6月9日
- 讀畢需時 6 分鐘
經濟部能管署已於上週公告最新電力排碳係數,而本月份國內外在永續政策與法規上也迎來了多項重大里程碑,標誌著我們正加速從傳統的「末端減碳」轉向「全生命週期管理」與「數位透明化」。本期快訊為彙整了立法院最新三讀通過的《資源循環推動法》、最新電力排碳係數、上市櫃公司 ESG 申報截止日期等資訊。面對日益嚴格的永續規範,企業不僅需掌握合規期程,更應及早佈局,將挑戰轉化為提升營運韌性與市場競爭力的契機。

|過去永續重點回顧:CBAM 問答集更新與碳費制度里程碑
05/28 CBAM 正式問答集指引更新
歐盟最新於 2026 年 5 月 27 日發布了 CBAM 問答集(Q&A)更新版,幫助企業與歐盟進口商明確釐清進入正式期後的各項特定產業法規義務與操作實務。
關鍵資訊:此次問答集針對特定產業的邊界與碳排計算提供了更詳細的實務說明。如:在計算水泥或化肥產品時,功能單位(Functional unit)會以熟料或氮含量定義;計算鋼鐵產品的內含排放量時,是否需將石灰窯或煉焦廠等輔助製程納入邊界計算;以及如何證明並扣抵原產國已支付之有效碳價等細節。
專業解析:隨著CBAM正式期的推進,歐盟對於產品碳足跡的邊界認定與計算方法學要求日益精細。台灣的高碳排出口產業必須深入研讀這些特定產業指引,重新檢視廠內的溫室氣體盤查邊界是否符合歐盟規範。唯有精準符合CBAM方法學的碳數據,才能確保未來出口歐洲的競爭力。
05/31 碳費申報截止:碳定價制度達成里程碑
依據法規,受列管企業需於每年 5 月底前申報並繳納前一年度之碳費。今年作為我國首期碳費徵收的關鍵年,根據環境部統計結果顯示,應繳對象皆已順利完成繳費,象徵臺灣正式落實碳定價機制,企業與政府攜手邁向 2050 淨零排放邁出實質的一步。
關鍵資訊:首期碳費共有 461 廠(合計 240 家企業)為收費對象,且已全數完成繳納,繳納總金額高達 49.7 億元。前三大繳費產業分別為半導體業(占 44.3%,達 22 億元)、電力供應業(12.77%)及化學原材料製造業(10.97%)。並已有 402 廠之自主減量計畫獲環境部核定,預估至 119 年可減碳達 4,745 萬噸。
專業解析:首期高達 49.7 億元的碳費順利徵收,反映出我國大型企業在碳定價制度推動下,已逐步建立溫室氣體盤查、碳管理及申報繳費的因應能力。從產業分布來看,半導體業與電力供應業合計占整體碳費近六成,顯示高耗能產業仍是我國減碳工作的重點對象。
然而,隨著淨零排放政策持續推進,以及國際供應鏈對碳管理要求日益提高,碳盤查與碳管理已不再只是大型企業的議題。即使目前尚未納入碳費徵收對象的中小企業,也應及早建立溫室氣體盤查基礎能力、掌握自身碳排放狀況,並提前規劃減碳策略,以因應未來法規發展及客戶供應鏈管理需求。
相關連結 🔗 我國碳定價制度關鍵里程碑 企業申報碳費總額達49.7億元

|能源署公告最新電力排碳係數
經濟部能源署最新公告 114 年度(2025 年)公用售電業整體電力排碳係數,並考量產業購買綠電之現況,特別劃分出適用於「產業盤查的專屬排碳係數」及「民生著帶電力排碳係數」,供企業進行溫室氣體盤查與碳費計算使用。
關鍵資訊:114 年度公用售電業整體電力排碳係數為 0.467 kgCO₂e/度。針對表燈營業及低壓、高壓、特高壓電力用戶(即產業盤查適用對象),其適用的排碳係數定為 0.466 kgCO₂e/度;而表燈非營業、包燈用戶適用之電力排碳係數則為 0.471 kgCO₂e/度。
專業解析:「電力排碳係數」是企業計算溫室氣體類別二(外購電力之間接排放)的核心係數,而今年能源署針對產業用電將電力排碳係數進行了細分,未來企業在進行114年度溫室氣體盤查與規劃碳費申報時,務必根據電費單確認用電種類,並確保採用正確的係數值,以避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與應繳碳費計算錯誤。

|《資源循環推動法》三讀通過,邁向循環經濟新時代
立法院於 2026 年 6 月 2 日三讀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正式宣告臺灣由傳統的「廢棄物管理」邁向「資源循環」的新時代,為資源全生命週期管理建立了重要的法制基礎。
關鍵資訊:《資源循環推動法》原為《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此次修法案首次將產品從設計、生產、消費到回收的「全生命週期」納入管理。法案明定導入「綠色設計準則」,得指定產品及營建工程採「易拆解、單一材質」或「使用一定比例再生料」。此外,擴大生產者延伸責任,新增「循環標誌」及產品資訊揭露制度,並設立「創新實驗沙盒」,讓創新循環技術得於受控環境下進行驗證。
專業解析:新法案的通過意味著企業的環保責任已大幅前推,在未來的產品研發與設計階段,必須將永續性與可循環性納入核心考量。同時,配合政府未來將優先採購循環產品的政策,企業應盡早盤點供應鏈並評估申請循環標誌,這不僅是為了合規,更是搶占公部門與綠色消費市場先機的關鍵。
相關連結 🔗 資源循環推動法三讀通過 臺灣正式邁入資源循環新時代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2026/06/30 企業 ESG 資訊揭露申報截止
金管會為持續提升企業永續資訊揭露透明度,明定上市櫃公司需每年申報前一年度 ESG 資訊揭露與永續報告書。為減輕公司申報 ESG 資訊負擔,目前已於 ESG 數位平台已新增「ESG指標 AI 擷取服務」,運用 AI 技術主動擷取公司年報中與 ESG 指標相關之永續資訊,輔助上市櫃公司完成ESG資訊申報。
關鍵資訊:全體上市櫃公司應於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114 年度 ESG 資訊申報作業,並於 8 月 30 日前完成永續報告書申報。
專業解析:對企業而言,ESG申報最大的挑戰往往不是填報系統,而是資料蒐集與跨部門協調。從溫室氣體排放、能源使用到治理與人力資源數據,都需要不同單位共同配合完成。隨著揭露要求逐年增加,企業應及早規劃資料蒐集時程、確認資料品質,並預留第三方確信作業時間,避免在申報期限前因資料缺漏或資訊不一致而影響申報進度。

|永續不再是成本,而是新的競爭門檻
2026年上半年,國內外永續政策接連出現重要進展。從 CBAM、碳費制度到 ESG 揭露與《資源循環推動法》的通過,可以顯示企業面對的挑戰已不再只是「是否減碳」,而是能否建立完整的碳管理與永續治理能力。對於永續要求也已逐漸從單一減碳措施,擴展至產品設計、供應鏈管理、碳成本控管及資訊揭露等多個面向。
對企業而言,永續已不再只是因應法規或完成申報的工作,而是影響市場競爭力與經營風險的重要課題。無論是出口歐洲所需的產品碳排數據、碳費制度帶來的成本壓力,或 ESG 資訊揭露的透明度要求,都需要建立在完整且可信的數據管理基礎之上。
企業應持續關注國內外永續政策發展,提早建立碳盤查與數據管理能力,並將低碳轉型、資源循環及永續治理逐步納入日常營運決策之中。唯有及早布局,才能在法規要求與市場需求持續升溫的環境下,維持企業競爭力並掌握未來成長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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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深信企業不僅僅是為經濟效益而存在,更應該承擔社會責任,致力於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因此,DDC以「企業需求」為出發點,提供國際標準綠領人才培訓課程,並替企業進行國際標準驗證,實現永續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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