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全攻略
- 小編
-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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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50 淨零排放」成為全球共識、歐盟 CBAM(碳邊境調整機制)正式上路的背景下,越來越多企業開始意識到:碳,不再只是環保議題,而是經營風險與競爭力的一部分。無論是為了法規遵循、回應客戶與供應鏈要求,或是提前布局永續轉型,「溫室氣體盤查」都是企業邁向減碳與淨零的第一個關鍵步驟。
而在眾多盤查標準中,ISO 14064-1 正是目前最廣泛被企業採用的組織層級溫室氣體盤查標準。本文將帶你一次搞懂 ISO 14064-1 是什麼、該怎麼做、有哪些常見地雷,以及盤查完成後該如何進行查證與揭露。
|ISO 14064 標準是什麼?
ISO 14064 是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所制定的一套溫室氣體量化、報告與查證規範,主要分為三個部分:
ISO 14064-1: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量化及報告
ISO 14064-1是組織 / 企業進行溫室氣體管理的首道門檻,也是所有減碳行動的基礎。ISO 14064-1 的重點不是某一個節能措施,而是整個組織 / 企業在一年內到底排放了多少溫室氣體。
該標準要求企業明確界定組織邊界與報告邊界,並以一致的方法蒐集活動數據、套用排放係數,最終換算成 CO₂e(二氧化碳當量)。這個過程就像一次「企業碳健檢」,讓管理階層第一次用數據看清自身的碳風險。
👉 沒有 ISO 14064-1,就談不上減碳策略或淨零路徑。
ISO 14064-2:專案層級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或移除增量之量化、監督及報告
不同於 ISO 14064-1 是在盤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現況,ISO 14064-2 關注的是透過執行某專案後,溫室氣體排放改變了多少。企業必須先定義「基線」,再將實際執行後的結果與基線比較,才能量化出「真正減少的排放量」。ISO 14064-2 常被用在 減碳績效證明、專案成效說明、內部投資評估,甚至是碳權相關專案的基礎。
👉 14064-2 注重的是「企業做了這件事,到底減了多少碳?」
ISO 14064-3:溫室氣體聲明之查證與確證
ISO 14064-3 並不是企業用來盤查或計算的標準,而是提供給第三方查證機構使用的查證與確證規範。換句話說,ISO 14064-3 定義了:
查證人員該怎麼審查你的盤查結果
查證的深度與廣度要到哪裡
什麼情況可以給「合理保證」或「有限保證」
在 ISO 14064-3 的架構下,查證機構會透過文件審查、現場查證等方式來判斷企業揭露的溫室氣體數據是否公正、合理且類別一與類別二累積錯誤為總排放量之5%以下。對企業而言,取得依循 ISO 14064-3 的查證意見聲明,也可以讓企業的碳數據具有公信力。
👉 14064-3 的存在,是為了讓外界「相信你算的碳」。

目前實務上最常使用的是 ISO 14064-1:2018 版本。相較於舊版(ISO 14064-1:2006),新版的特色在於:
不再單純以範疇一至範疇三劃分
改以 「類別一至類別六」 重新歸類排放源
特別強調間接排放的重大性評估
企業不能再只盤「看得到、算得到」的排放,而是要更有系統地評估整體影響。
|ISO 14064-1 到底該怎麼做:溫室氣體盤查五大步驟
實務上,許多輔導單位與顧問會用一句話總結盤查流程:「邊、源、算、報、查」
邊:設定溫室氣體盤查邊界 開始溫室氣體盤查時,須先設定好此次盤查的組織邊界及報告邊界。
源:排放源鑑別 將邊界中所有排放源依據 ISO 14064-1:2018 六大排放類別進行鑑別。
算:活動數據蒐集與排放當量計算 依據佐證資料,蒐集並計算該筆活動數據的溫室氣體排放當量。
報:製作盤查清冊與盤查報告書 將計算完之溫室氣體排放量製作排放清冊,並撰寫溫室氣體盤查報告。
查:內外部查證作業 由內部人員進行內部查證,並依預期使用者要求,進行第三方查證。

|步驟 ① :設定溫室氣體盤查邊界
盤查邊界設定,是整個溫室氣體盤查中最關鍵、也最不能出錯的第一步。如果邊界一開始就設定錯誤,後面的數據再精準,都可能被判定為不具代表性。溫室氣體盤查邊界分成組織邊界與報告邊界兩種。
組織邊界(Organizational boundary)
組織邊界在 ISO 14064-1:2018 中的定義為「可在組織內運用營運或財務管控或具有股權持分的歸類活動或設施」,簡單來說就是定義哪些廠區、單位要被納入盤查?
組織邊界的彙總方法分為控制權法與股權持分法:
控制權:企業對該單位具有營運或財務控制權,就必須納入盤查。
股權持分:企業依照實際持股比例認列溫室氣體排放量。
實務上,多數企業會選擇控制權法,因為較符合管理實際,也較容易被查證接受。
報告邊界(Reporting Boundary)
報告邊界是指「由組織邊界內所提報歸類的溫室氣體排放或溫室氣體移除,以及由組織之營運與活動引起的重大間接排放」,也就是依據 ISO 14064-1:2018 所規範的類別一至類別六中,界定哪些排放源要被納入盤查?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類別一):無論預期使用者為何,直接溫室氣體排放為「必要」盤查項目。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類別二):需透過「重大性評估準則」,來決定是否納入盤查項目。 (依據台灣主管機關要求,類別一與類別二皆為必要盤查項目,不得透過重大評估準則排除。)
重大性評估不得作為排除實質間接排放或規避遵循義務的手段。 也就是說企業不能只「挑好算的來算」,而是要有一套清楚、合理、可被說明的評估邏輯。

|步驟 ② :排放源鑑別
排放源鑑別的目的,不只是列清單,而是要系統性地找出所有可能產生溫室氣體的活動。對照 ISO 14064-1:2018 六大排放類別,將活動「放進正確類別」,並鑑別該活動「會產生哪些溫室氣體」。排放源鑑別做得越完整,後續數據品質分析與查證結果的保證程度就越高。
ISO 14064-1:2018 所定義的六大類別包括:
類別 1: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移除量
由企業自行管控的直接排放源(如:燃油燃燒、製程燃燒、冷媒逸散...等)
類別 2:輸入能源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外購但由企業所使用的能源間接排放(如:電力、蒸氣...等)
類別 3:運輸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因運輸所產生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如:原物料上下游運輸、員工通勤...等)
類別 4:組織使用的產品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組織內所使用的採購與資本設備(如:原物料上游排放、外購電力上游排放...等)
類別 5:使用組織的產品所衍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下游客戶使用組織產品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如:產品報廢處理...等)
類別 6:其他來源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其他不屬於類別一至類別五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步驟 ③ :活動數據蒐集與排放量計算
這一步驟的重點在於把「企業實際發生的使用行為」轉換成「溫室氣體排放當量」,也是整個盤查中最耗時、也最容易出錯的階段。企業需要蒐集盤查年度的所有活動數據(如:燃油用量、用電度數、運輸重量與距離),並計算該活動數據的溫室氣體排放當量,且這些數據必須有來源依據作為佐證資料。
溫室氣體排放當量計算:方法說明
根據 ISO 14064-1:2018 的規範,企業應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移除量,並使用適當的全球暖化潛勢值(GWPs)將每種溫室氣體量轉換為二氧化碳當量(CO₂e)公噸數。
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計算公式如下: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活動數據X溫室氣體排放係數XGWP值)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活動數據X碳足跡係數

溫室氣體排放當量計算:注意事項
在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時,需特別注意單位與係數選用等相關問題,常見的注意事項包括:
計算排放量時需特別注意單位換算。
排放係數選用優先順序為:自廠係數 > 國家係數 > 國際係數
同一盤查年度報告中,所有溫室氣體應採用相同版本之GWP值。
若預期使用者未有明確要求,則應採用最新版本之GWP值。
最終溫室氣體排放量單位應以公噸二氧化碳當量顯示(tCO₂e)。
計算時,數值精度與進位原則需一致。
排放係數: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10位。
活動數據: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4位。
各類別溫室氣體排放量: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4位。
組織溫室氣體總排放當量: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3位。
選擇碳足跡係數時,應採用最近年份之公告係數。
所有活動數據皆應保留佐證資料,並於以文件化。
計算過程中常見錯誤包括:單位換算錯誤、係數年份使用不一致、活動數據重複計算或遺漏
案例 ①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已知某企業2024年度,公務車汽油總使用量為50公升。
排放形式:類別一,移動式燃燒
原燃物料:車用汽油
活動數據:50.0000公升(L),配合排放係數,預先換算為0.0050公秉(KL)
產生氣體:CO₂、CH₄、N₂O
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活動數據X溫室氣體排放係數XGWP值)
① CO₂ 溫室氣體排放當量
=0.0050(KL)X2.2077151312(tCO₂/KL)X1
=0.0110(tCO₂)X1 → 單一排放源之個溫室氣體排放量已先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4位
=0.0110(tCO₂e)
② CH₄ 溫室氣體排放當量
=0.0050(KL)X 0.0007964340(tCH₄/KL)X27.9
=0.0000(tCH₄)X27.9 → 單一排放源之個溫室氣體排放量已先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4位
=0.0000(tCO₂e)
③ N₂O 溫室氣體排放當量
=0.0050(KL)X 0.0002548589(tN₂O/KL)X273
=0.0000(tN₂O)X273 → 單一排放源之個溫室氣體排放量已先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4位
=0.0000(tCO₂e)
*依環境部規定,單一排放源之各溫室氣體排放量(活動數據X溫室氣體排放係數)之計算結果需先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4位,再乘以對應之GWP值。
④ 單一排放源排放當量小計
=CO₂ 溫室氣體排放當量+CH₄ 溫室氣體排放當量+N₂O 溫室氣體排放當量
=0.0110(tCO₂e)+0.0000(tCO₂e)+0.0000(tCO₂e)
=0.0110(tCO₂e)
本案例之溫室氣體排放係數來源為「113年2月5日公告溫室氣體排放係數(ODS檔)」,GWP值採用IPCC AR6。
溫室氣體排放係數 = 燃料單位熱值之排放係數(kg/TJ)X轉換因子(TJ/Kcal)X低位熱值(Kcal/單位)。

案例 ② :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已知某企業2024年度,依據台電電費單所計算之總購買電力為1000 度。
排放形式:類別二,外購電力
活動數據:1000.0000 度(kWh),預先換算為1.0000 千度(MWh)
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活動數據X碳足跡係數
① 2024年電力排碳係數(經濟部能源署公告)
=0.474 kgCO₂e/kWh
=0.474 tCO₂e/MWh → 先進行係數單位換算
② 單一排放源排放當量小計
=1.0000(MWh)X0.474(tCO₂e/MWh)
=0.4740(tCO₂e)
案例 ③ :運輸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某企業2024年度,每個月皆會請物流公司運輸10公斤的產品至下游,運輸工具為營業用小貨車(汽油),從該企業至下游店家之距離為5公里。
排放形式:類別三,下游運輸
每次運輸重量:10 公斤(kg),預先換算為 0.0100 公噸(t)
每次運輸距離:5 公里(km)
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活動數據X碳足跡係數
① 營業用小貨車(汽油)之碳足跡係數
=0.683 kgCO₂e/tkm(延噸公里)
=0.000683 tCO₂e/tkm(延噸公里) → 先進行係數單位換算
② 活動數據計算
=運輸重量X運輸距離
=0.0100(t)X 5(km)X 12 → 整年度一同計算,共12個月
=0.6000(tkm)
③ 單一排放源排放當量小計
=0.6000(tkm)X0.000683(tCO₂e/tkm)
=0.0004(tCO₂e)→ 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4位
依「產品碳足跡資訊網」,營業用小貨車(汽油)之碳足跡數值為 0.683 kgCO₂e/延噸公里(tkm),公告年份:2022年。

|步驟 ④ :製作盤查清冊與盤查報告書
完成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後,企業需將結果整理為兩個核心文件:盤查清冊與盤查報告。企業必須將所有資料系統化整理成可查證的文件,讓計算結果,整理成「說得清楚、查得到、站得住腳」的文件。
盤查清冊
盤查清冊可以視為溫室氣體盤查的總帳與明細表,是查證時最常被翻閱的文件。盤查清冊內容主要包括:
公司資訊與盤查日期
組織邊界
排放源鑑別
活動數據蒐集
定量盤查/定性盤查
數據品質管理
不確定性量化評估
溫室氣體排放量彙總
係數管理表 / GWP值管理表
佐證資料

盤查報告
盤查報告是對外溝通的核心文件,內容說明了「企業是如何盤查的」、「使用何種方法學做計算」,並提出讓第三方理解且信任的結果。盤查報告書的內容主要包括:
盤查目的 / 適用準則 / 預期使用者
報告所涵蓋期間
組織邊界與報告邊界(含重大性評估準則)
排放源鑑別與量化方法
盤查結果(各類別排放量彙總、排放量佔比)
所使用之係數、GWP值參考相關文件
不確定性評鑑之敘述與結果
所選擇的歷史基準年與基準年之溫室氣體盤查清冊
其他必須納入報告內的數據與資訊

|步驟 ⑤ :內外部查證作業
完成盤查清冊與盤查報告書後,企業還需要透過「查證」程序,來確認盤查結果是否正確、完整。查證的目的不在於挑錯,而是降低風險、提升可信度,讓數據能被利害關係人採信,也讓企業的數據真正「被信任」。
內部查證
內部查證為對外公告之前的重要程序,由企業內部受訓人員針對盤查架構、活動數據計算、佐證資料進行內部查證,提前修正明顯計算錯誤、係數使用錯誤、邊界或方法學不一致等問題。為確保公正性,內部查證員不得為盤查作業小組成員,且所有內部查證紀錄應以文件化保存。
外部查證
外部查證是透過第三方查證機構來確認盤查結果的可信度,當企業的盤查結果需對外揭露(如法規申報、供應鏈要求、ESG 報告),通常需要聘請合格的第三方查證機構。
第三方查證機構會針對系統層面與數據層面進行兩階段查證(現場審查),並提出不符合事項報告。當企業針對不符合事項於期限內完成修正後,第三方查證機構將會簽發「溫室氣體查證意見聲明」。

|溫室氣體盤查是企業看清碳風險的起點
ISO 14064-1 的盤查流程不僅需要跨部門的合作,且需強大的數據統整能力並符合條文中的規範。雖然過程繁瑣,但它的價值,從來不只是一份報告。許多企業在盤查過程中,第一次清楚看見能源浪費、流程效率不彰,甚至潛藏的營運風險。
企業與其將溫室氣體盤查視為「被要求完成的任務」,不如將溫室氣體盤查當成一次全面的營運健檢。當企業願意正視數據、理解排放來源,減碳就不再只是口號,而是一條可被規劃、被執行的路徑。

盡職調查驗證股份有限公司(DDC)以「永續」相關領域為目標並致力於 ISO 14064-1、ISO 14064-2、ISO 14067 、ISO 14068、ISO 50001 等領域標準的查證與確證及驗證。
我們深信企業不僅僅是為經濟效益而存在,更應該承擔社會責任,致力於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因此,DDC以「企業需求」為出發點,提供國際標準綠領人才培訓課程,並替企業進行國際標準驗證,實現永續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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